一、基金管理人设立
1.选择管理人主题类型,公司or合伙企业
2.管理人出资人达成出资人协议、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
3.办理工商登记手续
二、基金管理人登记
1.自查是否符合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硬性条件
2.聘请律师事务所
3.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
4.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
5.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反馈要求进行信息完善、材料补充上传或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。举例,基金管理人的设立涉及其他主管机关的,如发改委,可同时办理备案手续
三、基金募集
1.特定对象确定,出具投资者调查问卷、投资者风险评估结果确认书
2.基金推介书
3.管理人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
4.管理人进行合资格投资者验证;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
5.设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托管账户(可以与前述程序同时进行,实践中也有在基金管理者登记完成前办理的,具体详询银行)
6.签署基金合同
有限合伙类基金签署合伙协议;
公司类基金签署公司章程;
契约型基金签署基金合同;
7.给投资者24小时冷静期
8.管理人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
9.如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基金主体,办理工商登记
10. 按基金合同约定募资款到位
四、基金备案
管理人备案基金产品
时间要求:
1.不晚于管理人登记成功后的六个月
2.基金首期募资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
五、投资运作